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海南天恒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相关处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10/9 11:05:54 浏览次数:72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干部疗养院,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琼山邢初字第141号认定的,海南天恒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武海医械有限公司、海南盛南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当事人为了感谢万宁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林俊杰长期对其公司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药品采购业务上给予的关照,先后多次送给万宁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林俊杰共计人民币64.05万元的行为,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事实,我委再次对相关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了核查,核实了海南天恒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武海医械有限公司、海南盛南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原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等七部委《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4〕163号)和《海南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管理办法》(琼卫体改〔2014〕1号)、《海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行贿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试行)》(琼卫政法〔2014〕3号)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将海南天恒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武海医械有限公司、海南盛南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取消上述四家企业在我省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供货、配送资格,我省所有医疗机构终止上述四家企业在我省原签订的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供货、配送购销合同,并在两年内不允许上述四家企业及其法定代理人参与我省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工作。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省纪委、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不良记录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