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海南省药品交易平台部分药品目录类型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6/5/17 12:08:54 浏览次数:91

 
 
各药品企业:
为方便医院采购药品,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等文件,我中心将海南省药品交易平台部分药品目录类型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见附件):
1、属于基药的国家低价药品(西药部分),原目录类型为“国家低价药西药部分”,现修改为“国家低价药西药部分、基药”;
2、属于基药的国家低价药品(中成药部分),原目录类型为“国家低价药中成药部分”,现修改为“国家低价药中成药部分、基药”;
3、属于基药的妇科非专利药品,原目录类型为“妇科药品”,现修改为“妇科药品、基药”;
4、属于基药的儿科非专利药品,原目录类型为“儿科药品”,现修改为“儿科药品、基药”;
5、属于基药的急(抢)救药品,原目录类型为“急救药品”,现修改为“急救药品、基药”;
6、属于基药的普通大输液药品,原目录类型”普通大输液“修改为“普通大输液、基药”;
7、柴胡注射液(2ml/支)、十滴水(酊剂:5ml/支、10ml/支、100ml/支、500ml/支)、藿香正气水(酊剂:10ml/支)、藿香正气口服液(合剂:10ml/支)、藿香正气软胶囊(0.45g/粒),原目录类型修改为“国家低价药中成药部分、急救药品、基药”;
8、垂体后叶注射液(0.5ml:3单位、1ml:6单位)、硫酸镁注射液(10ml:2.5g),原目录类型修改为“妇科药品、急救药品、基药”。
请各药品企业自行登录海南省药品交易系统查看、核对本企业药品目录类型,如有错误、遗漏,请发邮件至750109782@qq.com,我中心将及时处理。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6日
 
附件:交易平台修改目录类型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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