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海南省医疗机构新药备案采购
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海南省医疗机构新药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琼药采办[2010]13号)相关要求,省药监局、省物价局已经完成对参加我省2010年医疗机构新药备案采购工作药品的审核工作。
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审核结果若有异议,请于2011年6月17日5:30前书面提交至我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医疗机构新药备案采购审核情况表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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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39452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