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3〕7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附件1)已导入交易系统,企业无需申报。
二、协议采购量(见附件2)。
三、请中选企业及时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配送企业。
四、三方请于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合同模板见附件3),签订完成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并三方确认。在交易系统确定的配送关系与三方协议配送关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
附件:
2、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
3、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