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冯飞省长在省政务中心调研时提出了3项工作任务,其中第一项为如何约束招标人。8月上旬,福建华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谢竞华向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映我省在工程设计招标时,普遍存在资质分偏高,资质设置过高且随意性大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人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建设总体方案》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为指导。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
三、招标原则
一是招标人要落实其主体责任,对依法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负总责。二是规范程序,贯彻执行各项规定,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三是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得存在禁止性行为。结合这两年我省招投标专项整治情况,梳理出我省存在不合理条件的8种禁止性行为。四是招标人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防止招标代理机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时将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行政监督部门。
四、强化责任追究
通知要求各行业监督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招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严厉打击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多部门座谈及征求意见
自8月27日参加政协主席毛万春主持的“省政协赴省住建厅调研座谈会”后,按照毛万春主席提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多方面收集了上海、浙江、广东、福建、河南等省市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政策规定,认真梳理、分析各省市做法。
二是邀请部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专家围绕设计招投标存在的资质、业绩、人员资格等问题开展座谈和调研。
三是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人依法开展招标工作的通知》(初稿),与省政务中心、省交通厅、省水务厅,部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专家进行座谈并征求意见,各参会部门均无任何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