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
缴纳、退还办理指南
一、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根据海南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琼府〔2020〕1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交易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的,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应当依法提交”。
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采用子账号模式进行管理,每个投标人的不同项目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意区分,不得混淆。
2.投标人在系统缴纳保证金时,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该账号为保证金的收取账号。投标人按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用单位基本户网银进行公对公转账,款项到账后系统会显示缴纳成功。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保证金退还流程
(1)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评标(评审)结束3天后系统自动退款;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第三名)于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退款;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自行在系统上上传申请退款材料(如合同扫描件、保证金支付凭证扫描件),由保证金管理员核对无误后退款。
(2)项目招标失败或流标的,系统自动退还投标人保证金。
2.异常情形保证金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其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变更单位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保证金按正常流程退还。如未在系统中及时变更单位相关信息,投标人需递交退款申请书、保证金支付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变更信息或市场监督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等材料,由保证金管理员核对无误后进行退款。
四、联系方式
保证金管理联系电话及地址:0898-66529867,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11办公室
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898-65203207
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898-66529845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使用在“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实际转账账号与其在平台登记备案时注册账号不一致性的,会造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如投标人使用其结算卡进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虽然在银行系统中投标人结算卡和基本账户有绑定关系,但结算卡和基本账户的账号不相同,也会造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