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建招﹝2016﹞301号
各评标专家、各相关人员:
为加强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评标工作,提高评标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