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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9-29 00:00:00   作者:三亚   来源: 三亚   浏览次数: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2022-JQ72-F1176(01)

  3. 服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

标准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起止时间

服务地点

备注

 

1

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2

两年,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海南三亚

注: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药剂、清淤费、捞渣费、清洗费、水质专业检测、仪器仪表检验、设备维修保养、更换易损件、消耗品、办公用品、奖金、服装、保险、福利、加班费、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不含水、电费)。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允许外资企业服务本项目】;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封面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及附注,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无效)】;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中任意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中任意六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7.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申请时间及方式

  2. 申领时间:2022929日至20221010(节假日除外)

  3. 申领方式:医院官网(http://hn301.mil.cn)自行下载。

  4. 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单位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需在医院网站注册并进行投标报名,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 公司股权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5. 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打包为压缩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要求(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对接邮箱)。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对于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的要求。邮件发送完毕请即时告知受理人,以便受理人审核,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将允许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申领受理人联系方式

    人:陈  

       话:0898-37330250

       箱:hnyycgglk@163.com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019930分至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19100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4.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疫情防控要求: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行程码带“*”、健康码“红码”),不允许进入我院;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海南省内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及“行程码”、“健康码”绿码进入我院请各供应商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以免影响参与采购活动。

  5. 开标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2022年101910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3.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医院官网(http://hn301.mil.cn网上报名的唯一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网上发布。

  4. 报名查询电话

       话:0898-37330250

  5.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陈  

    联系电话:0898-37330250

     

     

     

     

     

     

     

     

     

     

     

     

     

     

     

     

    附件:

    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址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医院院内污水处理站,污水站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1200立方米/天(现实际日污水处理量约1000立方米/天,大雨等恶劣天气导致日污水处理量的增加,不另行计费)。项目服务内容为:乙方为医院提供污水站日常运营全托管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为污水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所有设备(含材料)维修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并按照本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检测,确保医院运行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药剂、清淤费、捞渣费、清洗费、水质专业检测、仪器仪表检验、设备维修保养、更换易损件、消耗品、办公用品、奖金、服装、保险、福利、加班费、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不含水、电费)。

    二、服务要求

    (一)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说明

    l.医院污水站设计日处理水量:1200立方米/天(现实际日污水处理量约1000立方米/天),不管任何情况下出现日污水处理量增加,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2.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所有设备包含:污水提升、污泥输送、鼓风设备、加药及输送设备、相关变配电和控制等设施及相关管路(含附件)、仪器、仪表、相关设备和附件、药剂及检验设备、设施(详见表一)。

    3.医院污水处理专业范围内所有构筑物。

     

    表一:污水处理设备配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不锈钢机械格栅

    GSHZ-600,b=5mm

    1

    2

    不锈钢人工格栅

    宽670,b=3mm

    1

    3

    闸阀

    400mm

    2

    4

    污水提升泵

    CT51.5-65,Q=25m3/h,H=10m

     

    4

    5

    调节池联通阀

    DN300

    1

    6

    电磁式流量计

    DN80

    2

    7

    提升超越管路

    DN150

    2

    8

    调节池搅拌装置

    2

    9

    水解酸化装置

    2

    10

    水解池排污泵

    CVD51.5-65(Ⅰ)A, Q=18m3/h,H=15m

    2

    11

    接触氧化装置

    4

    12

    接触氧化集水槽

    2

    13

    曝气鼓风机

    GRB-80,15Kw,风量6.34m3/min

    3

    14

    微孔曝气器

    ¢215

    360

    15

    混凝配投机

    LYHN-200

    2

    16

    混凝反应搅拌机

    MA0.85/8-260-740

    2

    17

    竖流沉淀装置

    2

    18

    斜管沉淀装置

    2

    19

    沉淀池集水槽

    2

    20

    污泥回流排泥泵

    CVD51.5-65(Ⅰ)A, Q=18m3/h,H=15m

    5

    21

    二氧化氯发生器

    FL-3000型,1.5Kw

    4

    22

    静态混合器

    2

    23

    计量泵

    8

    24

    盐酸槽

    2000*1000*1000

    1

    25

    溶配槽

    1460*860*800

    1

    26

    消毒室正常排风机

    Q=800m3/h

    2

    27

    二氧化氯泄漏报警仪

    1

    28

    消毒室应急排风机

    Q=16000m3/h

    1

    29

    碱性中和装置

    1

    30

    发生器回用水泵

    G-33-50,, Q=12m3/h,H=28m

    4

    31

    地坑排水泵

    CP50.75-50

    1

    32

    污泥输送泵

    CVD51.5-65(Ⅰ)A, Q=18m3/h,H=15m

    1

    33

    尾气处理机

    Q=1000m3/h

    2

    34

    离心风机

    Q=1000m3/h

    2

    35

    尾气管网

    1

    36

    玻璃钢换气机

    4

    37

    机械格栅塑钢密封罩

    1

    38

    各种管路系统

    1

    39

    余氯在线监测仪器

    2

    40

    电气控制柜

    3

    41

    工控机

    1

    42

    液位计

    13

    说明:以上配置为工程建设配置,实际配置以现场为准

    (二)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1 负责污水站的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并根据医院污水水质情况,添加污水处理药剂,确保污水排放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管理部门下发的污水排放相关标准(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三亚市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入网标准);

    1.2 负责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如污泥、漂浮物等)的清运及处置,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危废处置规范执行;

    1.3 负责污水处理所需原材料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污水处理药剂: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等),并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报审及审批协调工作;并负责污水站原料的储存、使用中的安全及设备的运行操作安全;

    1.4 负责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含材料)、仪器检验等。

    1.5 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有资质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1.6 按照本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检测,对不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项目,指导甲方完成非污水站服务项目整改,确保医院运行符合环保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要求。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6.1每季度检测项目包括:医疗废水监测、污水站周界无组织废气、污泥池土壤监测、医院厂界噪声监测(非污水站服务项目)等项目。

    1.6.2每月检测项目包括:锅炉有组织废气(非污水站服务项目)等。

    1.6.3检测项目参考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详见附表)。

    2.服务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必须满足三级甲等医院服务标准,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符合军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持国家或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污水处理工证书上岗;

    2.2 污水处理站要求设备机房365天×24小时(全年无休息日)有人值守,双人在岗,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运营公司项目负责人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人员编制不少于5人(且有兼职安全管理员)。

    2.3 污水站相关岗位管理人员需2年以上工作经验,在岗期间无重大责任事故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并设兼职水质化验员一名,能够独自完成各种药剂配比及水质检验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相关监控检测工作,及时发现水质问题,并配合排除设备故障及隐患,要求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

    2.4 运营公司对每位运行人员进行污水系统自动化控制及手动控制培训,并安排专人对自控系统进行维护。

    2.5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相关运营服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维修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存储检查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应急处置预案及各种运行记录表格,确保医院污水处理台账清晰可查。

    2.6 制定严格的药剂配比制度,根据实际污水处理水量进行投药(可参考表一进行配比,实际配比根据污水排放指标进行调整)。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有资质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管理部门下发的污水排放相关标准(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三亚市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入网标准)。

     

    表一:污水站水处理药剂参考配比

    序号

    药剂名称

    配比(浓度)

    使用量

    1

    次氯酸钠

    10%成品溶液

    0.3-0.5Kg/吨

    2

    聚合氯化铝

    10%

    0.3Kg/吨

    3

    聚丙烯酰胺

    0.2%

    0.01-0.025Kg/吨

    2.7 负责污水站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对污水站内所有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巡视并做记录,按国家规定对余氯值进行化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运营公司制定的预案进行处理解决,制定制度及预案。

    2.8 按照本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检测,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至环保部门,确保医院运行符合环保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要求。

    2.9 出现问题或突发情况时,中标人应3分钟内做出反应,10分钟提供解决方案,30分钟解决问题或有效控制突发情况。

    2.10 负责污水站可靠安全运行及维修工作及相关设备的维保、维修工作,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认真组织实施和执行制定的有关污水站检修计划。

    2.11 负责制订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及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等设备的检修、检验、保养维修计划。

    2.12 负责建立、建全设备档案,收集、整理和完善技术资料。

    2.13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按时上岗,衣着整洁、佩戴胸卡。

    2.14 制订完善的员工考核标准及检查表格。

    2.15 服从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每周准时派人参加社会化监管例会。

    2.16 为完成工作所需的一切办公用品、药品、维修材料及人员服装、保险、福利、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7 不得将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2.18 中标单位每年对从事污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确保符合用工要求,体检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3.运营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3.1 中标单位须安排一名项目经理常驻医院,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积极协调医院与环保机关之间的工作,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丰富从业管理经验,能积极完成医院所有合理的任务安排。

    3.2 项目经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时须征得医院相关部门领导同意。项目经理请假超过三天时,中标单位须另行安排一名具备同等条件人员暂时顶替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中标单位需要调换项目经理时,须经过医院同意。

    运营管理人员要求

    3.3 上岗运营管理人员无参与邪教组织记录,无犯罪记录,无恶习(酗酒、吃槟榔、吸毒史),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疾病史,并持有国家承认污水处理的上岗证、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在医院审核同意后才能上岗工作。

    3.4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岗前专业培训,上岗后继续需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设备操作人员的设备操作能力及素质满足医院工作的要求,并对医院认为不合格的或有异议的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及时的调换。

    3.5 污水站运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整齐、清洁、完整的制服(设计费、样本费、运费等服装制作、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服从、配合医院的程度

    3.6 中标单位的人员必须服从医院指派的合法、合理任务和要求。

    3.7 医院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更换和补充服务人员。

    4.进场要求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准备,必须在医院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进场条件,并办理移交手续。进场准备时间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医院书面通知为准)。

     

     

     

     

    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申领时间:          

    参与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1

    企业名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可留多个)

    通信地址

    传  真

    邮  箱

    参与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是否符合条件(购买人勾选)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 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 不符合□

     

    备  注

    申领人签字

    (手签)

    电话:(可留多个)

     

  1. 联系电话:0898-66529848 Email:hizw@hain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22 备案号:琼ICP备05000041号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技术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