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市解放一路10号混合五层房产整栋临街商铺再次挂牌招租 | 项目编号 | 31FCZZ20200140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7-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8-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三亚市解放一路10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经营 | 所在层数 | 1-5 | |
租赁面积约(㎡) | 714.55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期满三年后,第四、第五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
装修期限 | 3个月免租金 | 承租押金(元) | 3个月租金总额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出租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本楼为混合五层房产,位于三亚市解放一路10号,第一层为四间铺面面积总共145.11㎡,二至五层为住宅面积总共569.44㎡,合计714.55㎡,其中,二层二房一厅,三层6个房间,四层7个房间,五层5个房间。 本楼地处繁华商业圈地段,属于临街商铺,商业集中,人流量大,交通便利,附近有较大停车场,适合做各种行业。周边分临解放路、三亚河西路,有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红旗街、国际购物中心、海天盛宴港等。 本楼普通装修,水电照明配备齐全,房屋日常维护较好,使用现状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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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原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4月20日到期,原租赁方仍继续使用,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14953 | |||
评估基准日 | 2020/7/2 | ||||
评估机构 | 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租金底价(元) | 514953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46020000823264X6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 法定代表人:陈震旻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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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党组会2020年第19期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1、租期满三年后,第四、第五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15万元;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租赁押金,承租人须将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请点击)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3、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招租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6、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免租金装修期三个月,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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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 5年。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需缴纳15万元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对应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租期满三年后,第四、第五年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确认承租方方式: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按以下方式确认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房屋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本次竞租活动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7、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存在违反本项目确认承租人方式情形的,方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其他未竞得的,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三亚市解放一路10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2020年8月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承租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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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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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6日9: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招租方和新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五年总租金计算,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分别缴纳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林女士88212428 报名咨询:李小姐 66558023 项目咨询:李女士 6523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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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5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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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