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昌江县叉河镇工业用地63.38亩公开挂牌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QY201911HN018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1-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12-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昌江县叉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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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属 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 |
所在层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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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约(㎡) |
63.38亩( 42253.37㎡) |
租赁期限(年)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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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预交纳,先支付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
租金递增方式 |
以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前两年租金不变,第3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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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 |
承租押金(元)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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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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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项目地块位于叉河镇镇中心镇大门牌坊入口几十米处,正门临镇中心大道,临近石碌江、海榆西线,周围已达到“五通一平” ,附近加油站、超市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该地块形状良好,对土地利用较利,土地开发前景较好。 项目地上现有一栋二层建筑物,建筑物面积为768㎡,一个临时建筑物用于停放车辆,一个地磅室及一个供水塔。 标的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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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土地证上土地使用者名称与公司名称不完全一致,系1995年4月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颁发位于昌江县叉河镇的42253.37平方米(约63.38亩)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将土地使用者名称略填写为:“海南省八所物资公司”,漏了一个“总”字,实为:“海南省八所物资总公司”。 3、该地块目前处于没水没电状况。 4、租赁合同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算。 5、目前该项目地上有人占用种植树木,并建有围墙和房屋。该场地的清场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招租方予以协助,清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果土地被占用问题解决不了,影响承租方使用,双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6、本项目成交后招租方与承租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与招租方不因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缴纳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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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用地租金单价2425.00元/亩•年,地上建筑物租金单价30.24元/年•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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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9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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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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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4000.00元/亩•年*63.38亩=253,520.00元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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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创高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60363728N 注册地:海口市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D-91室 法定代表人:李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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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土地房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土地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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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上级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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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商贸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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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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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须为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 25万元作为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承租方应在土地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生产经营,必须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许可和环评审批,使用土地从事的产业必须符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若违反相关规定,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抵押,不得使用该土地从事违法行为。 5、承租方可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改造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等一切与该标的物有关的税费。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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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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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及租金:以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前两年租金不变,第3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4%,租赁期限为16年。 3、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10万元收取,租金按季度预交纳,先支付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4、确认承租方方式: 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按以下方式确认承租方: 5、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标的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本次竞租活动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6、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存在违反本项目确认承租人方式情形的,方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其他未竞得的,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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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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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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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年11月19日至 2019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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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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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2、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201 0215 1920 0214 669或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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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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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11月19日至 2019年12月3日上午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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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招租方和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6年总租金计算,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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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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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黄小姐66558034 李女士 6523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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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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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17:00止(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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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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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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