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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英州镇英榆大道原国税局英州所办公楼一层招租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15 09:00:00   作者:三亚   来源: 三亚   浏览次数:
摘要:陵水县英州镇英榆大道原国税局英州所办公楼一层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税务局一批房产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XZ202209HN0217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9月1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9月2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陵水县光坡镇、黎安镇、南平镇、三才镇、新村镇、英州镇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挂牌底价/

第一年月租金(元)

评估价格/月租金(元)

竞租保证金(元)

1

陵水县光坡镇香榆大道21号(原地税局光坡所办公楼一层)

148.83

3548

3548

6000

2

陵水县黎安镇黎安大道边防派出所旁(原地税局黎安所办公楼一层)

133.21

2905

2905

6000

3

陵水县南平镇南平街中国农业银行旁(原地税局南平所办公楼一层)

113.07

2276

2276

6000

4

陵水县三才镇原国税局三才所办公楼一层

105.68

2481

2481

6000

5

陵水县新村镇解放路38号铺面原国税局新村所办公楼一层

38-36号铺面

61.52

1799

1799

3000

34号铺面

30.22

867

867

3000

32-30号铺面

59.78

1682

1682

3000

28号铺面

30.14

864

864

3000

26号铺面

30.14

864

864

3000

24号铺面

30.14

864

864

3000

22号铺面

31.05

891

891

3000

6

陵水县英州镇英榆大道原国税局英州所办公楼一层

90.79

4924

4924

6000

7

陵水县新村镇中山路60号(原地税局新村所办公楼一层)

171.06

3922

3922

6000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装修期限

2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总租赁期限内)

承租押金(元)

首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

商铺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标的位于陵水县光坡镇香榆大道21号(原地税局光坡所办公楼一层),内有办公大厅及2间房,不锈钢门窗,大厅吊顶,墙面抹灰,内门为木门。

2、标的位于陵水县黎安镇黎安大道边防派出所旁(原地税局黎安所办公楼一层),共1层,4间房,地面部分水泥地,部分地砖,墙面抹灰,部分破损掉灰,天花板存在严重漏水,部分铁门,部分木门,有损坏,铝合金窗。有前后院子,围墙,大门铁门。

3、标的位于陵水县南平镇南平街中国农业银行旁(原地税局南平所办公楼一层),共有三间房,走廊水泥地,内门为木门,外门卷帘门,墙面部分脱落,铝合金窗。

4、标的位于陵水县原国税局三才所办公楼一层,砖混结构,瓷砖外墙,有部分已脱落,室内简单装修,屋内墙面涂料,铝合金窗,临街一侧为卷帘门加铝合金门,内部为木门。已铺设水电但无法使用,保养状态一般,部分房间堆放了旧办公家具。

5、标的位于陵水县新村镇解放路与革命路交汇处,为钢混结构的四层建筑,现出租用作铺面经营的一层(分割成七个铺面与楼梯间),瓷砖外墙,室内简单装修,屋内墙面涂料,瓷砖地面,铝合金窗,卷帘门、水电及保养状态一般。

6、标的位于陵水县原国税局英州所办公楼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90.79㎡,室内简单装修,屋内墙面涂料,瓷砖地面,铝合金窗。

7、标的位于陵水县新村镇中山路60号(原地税局新村所办公楼一层),内有办公大厅及2间房,内墙抹灰,不锈钢门窗。

以上标的目前均处于闲置状态。具体情况详见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各标的评估报告。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2623

评估机构

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测绘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见上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陵水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8844MB1525423H

注册地:海南陵水

法定代表人:陈汉

经济类型:机关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商铺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商铺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决策文件

陵水县税务局委员会2022年第14次会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

特别

告知

1租金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两年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2、乙方租赁该房屋可以用于 商业、办公、居住、仓储 等合法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非书面申请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后使用。

3、拟招租商铺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出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4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别为:陵国用(光)第13478号、陵国用(黎)第13011号、陵国用(南)第13033号、陵国用(三)第12983号、陵国用(新)第12982号、陵国用(英)第12979号、陵国用(新)第10479号

5、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5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5 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该房屋的清场由出租方负责。

4、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出租年限总租金的2.5%计算。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和分租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标的交割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与承租方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竞租保证金:本项目招租按现状13标的进行,报名参与竞租需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对应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两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4、押金及租金支付:商铺押金为首年租金的个月的租金,租金每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确认承租方方式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次高报价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商铺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详见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本次竞租活动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依次递接。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现场展示

陵水县光坡镇、黎安镇、南平镇、三才镇、新村镇、英州镇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915日至 2022928

报名手续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竞租人需在2022928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竞价安排

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标的名称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周期(秒)

竞价阶梯(元)

陵水县光坡镇香榆大道21号(原地税局光坡所办公楼一层)

20229290900

120

150

陵水县黎安镇黎安大道边防派出所旁(原地税局黎安所办公楼一层)

2022929日0905

120

150

陵水县南平镇南平街中国农业银行旁(原地税局南平所办公楼一层)

2022929日910

120

100

陵水县三才镇原国税局三才所办公楼一层

2022929日9:15

120

100

陵水县新村镇解放路38号铺面原国税局新村所办公楼一层

38-36号铺面

2022929日9:20

120

100

34号铺面

2022929日9:25

120

50

32-30号铺面

2022929日9:30

120

100

28号铺面

20229299:35

120

50

26号铺面

20229299:40

120

50

24号铺面

20229299:45

120

50

22号铺面

20229299:50

120

50

陵水县英州镇英榆大道原国税局英州所办公楼一层

20229299:55

120

200

陵水县新村镇中山路60号(原地税局新村所办公楼一层)

202292910:00

120

200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期年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4、《E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5、《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项目咨询:林女士17786964992三亚

报名咨询:李小姐 66558023海口  

李女士65237542海口  

技术支持

 徐先生:66558001 66558002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92817:00止(工作日)

单位地址

1、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6号窗口

3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1663665770974

  • 联系电话:0898-66529848 Email:hizw@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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