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关于
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事项须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三沙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落细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中心春运1月28日至3月8日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标人、招标代理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项目工期紧迫性,做好已备案项目后续开标工作。对后续进场申请备案项目,要充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项目实际,依法合理确定开标时间,有序做好项目进场备案工作。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参加开评标活动相关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经审验通过后方可进入交易场所。各方主体委派外省来琼人员需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不得指派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其他不符合防疫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参加开评标活动,严格执行三沙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切实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严格按照开评标场所疫情防控要求配合交易中心做好人员情况登记、健康检测等防控工作。
4.各投标单位,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各投标人限1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标书,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间距,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