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
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功能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有关部署,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和核查业主信用记录,推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落实联合奖惩措施。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启用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功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用核查对象
在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参与交易的实施主体、竞争主体、评标专家等三类主体。
二、信用核查环节
在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以及注册登记、事项变更、发布需求、响应投标、评标打分、中标公告等六项环节开展信用核查并执行联合奖惩措施。
三、奖惩措施
将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列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奖惩A类黑名单,依法依规实行市场禁入。
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黑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管理严重失信企业等严重失信主体列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奖惩B类黑名单,在评标中予以强制扣减投标单位总得分的10%处理。如招标方案中已有相应的扣分措施,采取扣分最多措施从严执行。
将其他严重失信主体列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奖惩C类黑名单,在评标中供各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参考。如招标方案中已有相应的扣分措施,采取扣分最多措施从严执行。
将各类守信红名单主体列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奖惩D类名单,在评分相同情况下优先中标。
四、启用时间
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27日为试运行阶段,2019年9月28日起正式运行。
五、其他事项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进行业务培训,讲解培训信用联合奖惩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变更等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关于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功能的通知.pdf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