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守法诚信、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所填报或提交的与项目交易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分。
二、本单位在参加琼中县项目交易活动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本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本单位将全面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项目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代理服务,积极预防公共资源交易风险,在从事招标(采购)等代理业务中,严格遵守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琼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守法诚信、公平竞争,承诺不发生以下行为:
(一)与委托人、投标人(供应商)或评标评审专家串通,组织围标、串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出借或转让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账号;
(二)在中介代理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过失,导致交易活动产生涉诉涉讼、造成委托人重大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等严重后果;
(三)在代理工作中泄露应当保密的交易信息;
(四)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息采集并查实;
(五)拒绝配合有关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六)有违规编制交易文件、非法干涉交易活动、出租出借资格证书、聘用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代理业务等行为;
(七)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委托代理业务;
(八)未按规定和代理合同约定尽到代理义务而被投诉。
四、若违反本信用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琼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曝光,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和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