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守法诚信、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所填报或提交的与项目交易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本单位在参与投标(含谈判、磋商下同)活动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惩戒对象名单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三、本单位在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琼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守法诚信、公平竞争,承诺不发生以下行为:
(一)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借或转让电子交易系统账号;
(二)向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交易;
(四)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交易;
(五)无故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未按照交易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再订立其他协议;
(七)将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
(八)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九)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四、若违反本信用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琼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曝光,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和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