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就“石壁镇石壁村委会九福岭道路硬板化建设工程”项目(编号:qhzw20200421008)组织竞争性谈判。该项目于2020年04月21日在琼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登记。由于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未列相关费率,为了保证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实施,现我单位申请做如下变更:
(1)原谈判文件P21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
七、其他说明
1.发包人有权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变更为:
七、其他说明
7.1.保险费
7.1.1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2.5‰。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7.1.2、102-3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控制价的1.5%。
7.1.3、承包人驻地建设、施工驻地、工地试验室、加工场、仓库不单独计算,投标人在清单报价中考虑改费用。
谈判文件及其余内容不变。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由于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故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6日10点30分延期至2020年04月29日10时30分,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6日10点30分延期至2020年04月29日10时30分,原开标室不变。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实施,请各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变更如有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地址:琼海市石壁镇长兴街1号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咨询)电话:0898-626051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智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路2号法苑里一栋二单元1002房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咨询)电话:0898-3131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