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琼发改法规〔2022〕674号)文件要求,招标计划应于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住建、水务、交通三个领域的工程项目为发布试点。今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代理机构按要求完成提前发布招标计划后,方可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核准进场交易。
附件1: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2:招标计划发布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