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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管招投标)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2 21:18:33   作者:乐东   来源: 乐东   浏览次数:
摘要: (机器管招投标)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以乐发审立字〔202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

2.1 建设地点: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南丰溪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1)内源治理工程:清杂清障 20281m³,库区水浮莲清除 164256㎡。(2)面源治理工程:包括源头治理措施和集中治理措施,其中源头治理措施有新建 1#生态沟673m、新建2#生态沟 682m、新建1#生态塘9709㎡,集中治理措施有新建南丰水库湿地 100000 ㎡、新建旁路湿地4785 ㎡。(3)城区河段生态修复工程:新建堤顶道路 1355㎡、安全护栏390m、生态缓冲带(抛石)6140m³、安全警示牌5个。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日历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47256116.87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等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格: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 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

4.1 请于 2023年12月22日22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zw.hainan.gov.cn/ggzyjy/)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 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 ,地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乐东开标室2。(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支付·(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等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 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s://zw.hainan.gov.cn/ggzyjy/xzzq/moreinfo.html下载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大院6栋202室

联系人(全称): 石挺琪

电 话: 85522324

招标代理机构: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

联系人(全称): 李宝娟

电 话: 0898-68550527

监督部门名称: 乐东县水务局

电 话: 0898-85523271

  • 联系电话:0898-66529848 Email:hizw@hainan.gov.cn
  •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22 备案号:琼ICP备05000041号
  •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协办: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技术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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