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临高县人民法院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19年4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此项目招标文件因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编辑错误,误将与本项目无关的要求编辑进招标文件,现特申请删除。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中“2.3、其它要求:2.3.1投标人须备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
(2)其余不变
特此函告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临高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名称: |
临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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