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指山市公安局放管服户政窗口业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各投标人:
五指山市公安局放管服户政窗口业务设备采购项目于2018年11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此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分组包号”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分组包号不一致,故做出澄清。
现澄清如下:
(1)现将A包(身份证制作设备)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分组包号:A包(呼吸机)”更改为“分组包号:A包(身份证制作设备)”。
(2)现将B包(领证机)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分组包号:A包(呼吸机)”更改为“分组包号:B包(领证机)”。
本次澄清更改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其余内容与原上传招标文件一致。
招标人:五指山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 |
五指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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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五指山市公安局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1101房 |
联系人: | 曾伟 |
联系人: | 苏庆林 |
电话: | 18089810115 |
电话: | 13707510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