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信息
  • 主体信息
当前位置: 正文

2019年度省财政专项经费装备采购项目(三)澄清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2019年度省财政专项经费装备采购项目(三)澄清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CIT-HNZG-2021040003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SCIT-HNZG-2021040003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度省财政专项经费装备采购项目(三)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14日17时47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中, 原“(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在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保保函、所投货物合同95%的预付款保函(中标人提供的保函保证时间应根据质保期和供货期确定),采购人收到质保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经查明真伪后,全额支付合同款项。 质保期到期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的(须提供质保期内每半年开展一次的巡检记录,巡检记录须有使用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退还质保保函给中标人。” 现更正为:“(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在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保保函、所投货物合同95%的预付款保函(中标人提供的保函保证时间应根据质保期和供货期确定),采购人收到质保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经查明真伪后,全额支付合同款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后,退还预付款保函给中标人。 质保期到期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的(须提供质保期内每半年开展一次的巡检记录,巡检记录须有使用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退还质保保函给中标人。” 2.在“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 原“五、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保保函、所投货物合同95%的预付款保函(乙方提供的保函保证动间应根据质保期和供货期确定),甲方收到质保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经查明真伪后,全额支付合同款项。 质保期( 年)到期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的(须提供质保期内每半年开展一次的巡检记录,巡检记录须有使用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退还质保保函给乙方。 现更正为: “五、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保保函、所投货物合同95%的预付款保函(乙方提供的保函保证动间应根据质保期和供货期确定),甲方收到质保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经查明真伪后,全额支付合同款项。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退还预付款保函给乙方。 质保期( 年)到期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的(须提供质保期内每半年开展一次的巡检记录,巡检记录须有使用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退还质保保函给乙方。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18日09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70号
联系方式:0898-65921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1号、2号、3号、4号、5号
联系方式:0898-68520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刘女士
电话: 0898-68520848
Email:hizw@hain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22 备案号:琼ICP备05000041号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技术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省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举报电话:0898-6520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