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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琼中   来源: 琼中   浏览次数:
摘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A-CG2021-004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9日01时28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的公告 各投标人: 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于2021年04月0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04月30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琼中开标室1。因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内容和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部分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已对供应商的质疑内容作出了相应答复,答复内容涉及修改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为了完善招标文件内容,现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2指挥中心环境改造,1、人脸机:原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支持通过韦根接口外接门禁主机或韦根读卡器;要求支持和云眸、4200客户端、室内机、管理机进行可视对讲功能”现修改为“要求支持通过韦根接口外接门禁主机或韦根读卡器;要求支持和室内机、管理机进行可视对讲功能”。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2指挥中心环境改造,2、开关面板:原招标文件内容“6.重量:0.07kg ”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2指挥中心环境改造,3、双门磁力锁:原招标文件内容“6. 产品重量:4. 2KG ”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2指挥中心环境改造,4、单门磁力锁:原招标文件内容“6. 产品重量:2. 1KG ”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2指挥中心环境改造,5、单门支架:原招标文件内容“6.产品重量:0. 77KG ”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2指挥中心环境改造,6、双门支架:原招标文件内容“ 产品重量:1.55KG ”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2指挥中心环境改造,18、拼接屏:原招标文件内容第10条、第11条的“提供封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志的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现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3集中控制系统,1、拼接中控:原招标文件内容“12.电源功耗:18W , 13.尺寸(L×W×H):484×255×45mm,14.重量:3Kg”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3集中控制系统,2、电源控制器:原招标文件内容“5.外形尺寸(LxWxH):484×209×44(mm), 6.重量:3.2Kg ”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7无纸化会议管理系统,1、无纸化会议终端:原招标文件内容“10.尺寸(W×H×D):60×190×215mm,11.重量:1.1Kg ”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1.8视频监控及综合布线,2、电源高清监控摄像头:原招标文件内容“第13和第14条里的(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修正为“(国家认可委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二、大屏显示系统,3、视频综合平台一体机:原招标文件该项内容“需提供公安部出具的......”修正为“国家认可委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十、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清单,3.1、网络及安全建设,2、交换机:原招标文件该项内容的“所投厂商的交换机产品在中国区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 ”删除,该项其他内容不改变。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投标人资质情况”内容“1、具备【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一级得6 分,二级及以下得3分,没有不得分; ”修改为“具备【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一级得4分,二级及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2、具备【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出具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得 4分,三级及以下2分,没有不得分。”修改为“2、具备【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出具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及以下1分,没有不得分。”,“6、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得2分,没有不得分;”修改为“3、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得1分,没有不得分;”,“3、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出具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得4分,二级及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删除。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内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机电工 程)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工信部颁发)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2、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 时间截止日之前近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凭证 (《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工信部颁发) 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2、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间截止日之前近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凭证(《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项目团队”内容“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实施团队中,有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证书的得3分;2.有网络工程师 (工信部颁发的)的得2分;3.有低压电工证的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修改为“1、有低压电工证的得2分。2、有网络工程师(工信部颁发的)的得1分。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删除,现新增“项目实施方案”内容“1、设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针对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大屏显示系统建设和设备间建设合理设计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赋分。优:设计方案内容比较全面、详实,整体设计比较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布局科学合理,可行性强(8-12分);良:设计方案内容全面,整体设计基本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布局合理可行(3-7分);一般:设计方案内容不够全面,不够详细,整体设计不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布局不科学,没有可行性(1-2分);没有提供设计方案得0分。2、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的承诺、设备出现故障和缺陷后的解决方案和响应时间、质保期满后的相关服务、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产品使用培训等内容。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赋分。优:服务措施具体完整、可行性高、保障措施有力、定期巡察等措施,维修能力强,有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地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或厂家、地址、电话、联系人等资料(6-9分);良:服务措施基本完整、具有可行性、保障措施基本满足要求、有定期巡察等措施,维修能力一般,有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地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或厂家、地址、电话、联系人等资料(3-5分);一般:服务措施不够具体完整、可行性一般、保障措施一般、没有定期巡察等措施,维修能力一般,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全。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或厂家、地址、电话、联系人等资料不齐全(0-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原定于“2021年04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琼中开标室1开标”现变更为“2021年05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琼中开标室1开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改变。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9日10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第三办公楼4层(县应急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方式:0898-86228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6号街坊6号楼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65371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0898-65371259
Email:hizw@hain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22 备案号:琼ICP备05000041号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技术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省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举报电话:0898-6520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