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共资源
交易项目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
琼政中心〔2017〕136号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受理窗口办事效率,降低招投标活动成本,自2017年12月18日起,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只需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招投标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依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受理提交材料目录》,对上传的材料进行核验,材料齐全核验通过,工作人员分配开评标时间和标室,并短信或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需把分配的开评标时间和标室信息填入公告及招标文件,并于当天下午5:30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系统自动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对外发布,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公告信息进行核准,确保信息及时公告。为保证电子材料的真实性,各招标代理机构上传招标项目相关材料的同时,请附上《承诺书》(详见附件)电子扫描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承诺书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8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处 2017年12月8日印发
附件:
承诺书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受XXXX单位委托,对XXXX项目组织招标活动,现已将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相关电子文件材料上传贵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我公司承诺上传的本项目电子文件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XXXX公司
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