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琼发改法规〔2022〕674 号)的要求,在“住建、交通、水务”三个领域工程项目试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我中心已按要求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增加了招标计划发布功能。自9月20日起,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系统完成招标计划信息填报(详见附件),即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的“建设工程-其它公告”栏发布项目招标计划。10月20日后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项目,应至少提前30日(发布当天不计,自次日开始计算)发布招标计划。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