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
保证金担保方式的通知
各招标人、投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
为降低投标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交易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工程保证保险的作用,我中心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业务,为广大招投标单位提供多种保证金担保方式,目前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业务功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替代保证金担保功能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二、各投标人可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系统提示完成“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投保操作,“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担保与现金担保、银行保函的担保效力一致,均视为已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的证明。
三、为了保障“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推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并设置现场服务专员负责具体业务宣传、指导工作。服务经理:黄宇;服务电话:15799000929;相关操作手册请前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站办事指南下载。
特此公告。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