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自然资公告〔2020〕6号补充公告
我局刊登在2020年5月26日《海南日报》A13版(儋自然资公告〔2020〕6号)公告中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西侧62.211亩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建设要求有未尽事项,现补充如下:
4、该宗地拟建集休闲、办公、购物、生活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采用带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智慧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详见《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在维持城市定位功能不变、保证立面效果与城市公共建筑风貌的基础上,竞得人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建筑布局。其他事项仍以儋自然资公告〔2020〕6号公告为主。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