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我局于2020年2月27日在《海南日报》刊登(2020)第1号关于我市美安科技新城B0613-2地块挂牌出让公告。现将公告中第六项第一点的“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变更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他挂牌出让条件不变。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