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变更的说明
各投标人:
我公司受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委托,对文昌市东路镇水缸肚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
现将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3.1小项、3.4小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1项、第2项信誉要求中第4小项进行变更:
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3.1小项: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总监应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删除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3.4小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1项: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人资质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应具备国家水利部颁发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水利部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上岗证。
变更为: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人资质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应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删除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2项信誉要求中第4小项: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
除上述变更条款,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