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更正说明函
各投标人:
我单位拟建的文昌市罗豆农场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以琼国土资整字【2018】33号批准建设。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05日。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填写错误,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现申请更正。原施工标段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现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更正为施工标段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原施工标段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现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更正为施工标段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仅对招标公告进行更正,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 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