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izw20210421009)组织公开招标工作。该项目于2021年4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共1个标段,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23:30至2021年4月27日17:30,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10:30,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P11页:“3.7.4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版(U盘)壹份(注: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为DPF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更正为“3.7.4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注: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原招标文件P29页:“2.2018年4月1日至今,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曾承揽单个合同建筑面积830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7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且设计部分金额7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83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个2分,本项满分10分,作为报名资格条件的项目不计分。”更正为:“2.2018年4月1日至今,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曾承揽单个合同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且设计部分金额7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个2分,本项满分10分,作为报名资格条件的项目不计分。”
3、原招标文件P29页:“1.1 2018年4月1 日至今,曾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7万元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更正为:“1.1 2018年4月1日至今,曾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的要求 增加“(一)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要求具体详见工程总承包任务书。(二)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详细评审要求”,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地点变更为:2021年5月14日08时30分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文件,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海南省发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17层
联系人:林工
电话:13876023344
招标代理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人:何工、崔工
电话:18976318076、13876132468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