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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陵水   来源: 陵水   浏览次数:
摘要: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变更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项目(二期)补遗书(第01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招标人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招标公告进行修改和澄清,若本补遗书与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为准。正文如下:

    一、针对项目具体情况,由工作人员在操作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交易系统编制招标公告第3.1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时出现遗漏致使“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现对招标公告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融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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