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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港片区“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区配套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海口   来源: 海口   浏览次数:
摘要: 新海港片区“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区配套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新海港片区“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区配套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海港片区“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区配套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监理)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4〕2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新海港片区“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区配套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口市新海港临港片区及金沙湾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1个现状金沙湾雨水排放口并向海中延伸;新建2个规划雨水排海口并分别向海中延伸及配套雨水箱涵;改造现状金港路、金沙湾路、滨海大道、金沙湾五路、金康路、荣山大道雨水管道,新建陆域管线共6.01km,海域管线共0.3km;对现状已建雨水管道进行摸排清淤修复及雨污水错混接管道修正。

   2.3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海口市新海港临港片区及金沙湾片区

   2.4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含排查清淤、勘察测量、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3171600.00元。监理服务期:自项目前期工作排查清淤、勘察测量、设计及施工阶段,最终截止期限为保修期届满之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允许最多同时担任1个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身份证、注册证、在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2023年12月份(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投标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7日23时00分至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30000.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付地址:/。

   5.3逾期送达(送达时间以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文件后生成的回执为准)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等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办事指南-软件工具栏目)本项目所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5036.1440 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7.5开标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201开标室(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28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9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8634651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五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898-6628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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