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清水湾旅游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
更正公告
于2019年2月22日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zw.hainan.gov.cn/ggzy)刊登的陵水县清水湾旅游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项目编号:HNTH-2019-000002)现予以更正:
一、公告中的第三条“竞买人资格与要求”的第7款“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海洋主管部门的要求,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竞得者应在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之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用海旅游开发建设,不得闲置海域;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建设,应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延期。若在两年内未开发建设,县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海域使用权。”更正为:“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海洋主管部门的要求,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竞得者应在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用海旅游开发建设,不得闲置海域;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建设,应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延期。若在两年内未开发建设,县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海域使用权。”
特此公告
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