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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科研试验项目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科研试验项目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HNTH-2017-000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科研试验项目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项目海域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科研试验项目海域使用权

2、用海位置:位于海口市新埠岛以北约5.7km的海域(附件1: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科研试验项目宗海位置图、界址图

3、用海面积:1.6038公顷

4、用海类型:科研教学用海

5、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用海

6、用海期限:10年

7、挂牌起始价:42.98万元

8、增价幅度:2万元(或2万元的倍数)

9、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注:海域使用权出让为现状处置,如权证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或存在瑕疵不影响成交价格。

二、交易方式

根据竞买人征集情况,确定交易方式。若只征集到一名竞买人,采取协议方式交易;若征集到两名及以上竞买人,采取竞价方式交易。

三、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时点在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参加竞买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申请参加竞买者须向海南铜锣湾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的《竞买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按《竞买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3、项目建成后符合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注: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且符合竞买人资格与要求的,挂牌人在报名有效期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凭此确认书完成交易系统注册并参与竞价。

四、竞买保证金、前期费用、挂牌交易服务费

1、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须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到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在账户期间不计利息。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退回,不计利息。竞得人在出让过程中违约反悔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3)后1个月内按成交价款付清海域使用金。

缴纳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6001002537052506530

2、前期费用:

竞得人在竞得前未开展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测量、海域价值评估、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的,竞得一方应承担该费用,其费用由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按相关规定监督竞得人支付给本项目垫付一方。前期费用计算按出让该海域价格评估报告中确认的金额人民币65万元予以支付。(如竞得人为前期费用垫付方,则无需支付)。

3、挂牌交易服务费

由竞得人承担全部挂牌交易服务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挂牌成交价的5%收取,按照该标准单宗海域服务收费超过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的标准进行收费交易结果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前期费用、挂牌交易服务费缴存到出让方和我公司指定账户后,我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出让方自收到《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方向海口市财政指定专户按成交价款金额缴纳海域使用金。

五、公告、报名、挂牌期报价、现场竞价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19日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08:00至2017年9月19日17:00(办公时间)

报名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1号景瑞大厦A座21层海南铜锣湾拍卖有限公司

3、挂牌期报价时间:2017年8月21日08:00至2017年9月22日9:00

4、挂牌现场会时间:2017年9月22日9:00

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3室

5、现场网络竞价:(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第一阶段:自由竞价时间:2017年9月22日9:00至2017年9月22日 9:05

第二阶段: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17年9月22日9:05(限时竞价周期:120秒)

       现场网络竞价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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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出让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海南铜锣湾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1号景瑞大厦A座21层

代理机构传真:0898-66785621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31651618

2、出让人名称: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

出让人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中心17栋北楼

项目联系人:陈宏文

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8723562

七、其他

1、本次挂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4《竞买须知》。

2、竞买人必须在http://trading.ggzy.hi.gov.cn/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场受理系统 中注册,且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竞买资格确认书》原件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24号窗口现场审核,完成系统的注册。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01731(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

窗口审核电话:0898-65203086

3、竞买人凭注册的账号在http://seaforest.ggzy.hi.gov.cn:8083/hnfsxt/ 海南省林木和填海使用权竞价交易系统中进行系统报名、保证金支付确认、挂牌期报价与网络竞价。

4、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附件:

附件1海口市新埠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科研试验项目宗海界址图.docx.docx

附件2竞买申请书.doc.doc

附件3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doc.doc

附件4竞买须知.doc.doc

附件5系统操作手册.pdf

备注:详细资料请到海南铜锣湾拍卖有限公司获取(获取时间:2017年8月21日8时至2017年9月19日17时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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