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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昌江分公司昌江海汽广场首层商场公开整体招商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海汽昌江分公司昌江海汽广场首层商场公开整体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

QY202005HN0063

项目名称

海汽昌江分公司昌江海汽广场首层商场公开整体招商

项目所在地

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71号昌江汽车站

项目简介

海汽昌江分公司昌江海汽广场首层商场位于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71号昌江汽车站,建筑面积约5951.91㎡,招商面积约5951.91㎡,于2012年底建成,目前作为商业经营使用。项目位于昌江县城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周边商业气息浓厚。

项目公告期

2020527日至 2020623

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缴纳竞租保证金,领取《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准备竞租方案及材料。

招商事项

要求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8年。

2、租金:租金底价为月租金单价59/平方米(建筑面积5951.91平方米,月租金为35.1163万元,年租金为421.3953万元)。以成交价作为第一年的月租金单价,第二年、第三年的月租金单价与第一年相同,第四年起月租金单价逐年递增5%,租金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3、租金支付方式,意向承租方可任意选择以下支付方式之一:

1)缴半年押四个月

2)缴半年押半年

3)缴一年押半年

4)缴一年押一年

4、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00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招商方,履约保证金总额为300万元,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如未中选,竞租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经营要求:承租方主要经营范围为超市、百货、商场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

6、不可谈判条款:昌江海汽广场首层商场原有肯德基门店租赁,租赁合同至20271115日止,租赁面积370平方米(包含在整体招商面积5951.91㎡内),意向承租方竞得后必须继续承接肯德基门店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处理。肯德基租金缴交方式为按营收额缴交,即年营收额800万元(不含800万元)以下的按6%缴交租金、营收额800万元以上的按7%缴交租金,由最终承租方收取租金(详见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在承租方筹备期限内,肯德基租金由招商方收取。

承租方资质条件

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三年以上,拥有三家及以上连锁店,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与项目经营匹配的资金实力,提供公告期间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保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背景与信誉,在行业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专业的百货、超市、商场经营管理团队及运营百货、超市、商场经验。

招商方对承租方要求

1、承租方竞得后,需投入不少于300万元进行装修。
2、招商方给予承租方筹备期限100天,筹备期不计租金,筹备期不含在合同期限内。
项目采取整租方式,承租方竞得后须自行装修,方可营业。承租方若对建筑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应确保装修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装修时,装修方案及装修施工计划应报招商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3、《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60天内,承租方应当提供等值一年租金的银行履约保函或提供评估值大于、等于年租金两倍的资产担保物。履约保函或担保物担保期限不低于一年,履约保函或担保物担保期限到期前30天,应当重新提供下期的银行履约保函或资产担保物。
4、意向承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确定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商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请点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租赁合同为本次招商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条款内容不可更改。报名参与竞租的,视为完全同意合同条款内容。承租方不得以合同条款、租金、设施、经营范围等因素为由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5、除租金外,承租方还应依照房屋所在物业管理机构或招商方的要求,支付与其租赁使用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设备维修费、检测费用等。

报名及保证金的安排

一、参与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竞租保证金需在2020623日下午5:00前到达指定账户:

   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号: 2201021519200214669

竞租保证金未在此时点之前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则报名无效。

二、在公告期内需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报名资料:

1、银行保函、近三年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系统打印)、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流水等。

2、意向申请书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三、参与竞租需提交综合评议材料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5份),自行密封,于综合评议会当天自行带至海南产权交易所评议会场,综合评议材料至少包括:

(一)公司基本情况描述、公司证件及办公场地位置说明

(二)承租金报价、承租金缴纳方式函

(三)商业业态布局及经营方案(图文说明)

(四)企业实力相关材料(包含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近三年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系统打印)、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五)经营或管理案例(提供拥有的不少于三家连锁店经营案例简介、包含产权证、租赁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六)拥有的百货、超市、商场经营面积说明(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七)装修金额承诺函

(八)商业运营团队(提供商业运营团队说明及人员简介等相关材料)

四、如意向承租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交纳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扣罚的违约金的分配按招商方与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办理:
  
(一)意向承租方提出意向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商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三)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串通综合评议或隐瞒事实的;

(四)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遴选方式

一、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场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议”的方法确定承租方。得分超过60分的意向承租方,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名确定候选人(超过三名的只选取前三名),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综合得分最高相同的,由招商方对各候选方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第一候选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承租方。

如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只有1家,综合评议得分为60分及以上,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承租方。

二、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参选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约定期限内不签约或违反本次招商有关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候选人资格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位递补。

其他事项

招商方与原承租方的租赁合同至2020430日止,原承租方已退场,仅有部分货架留存于商场,相关清场工作由原承租方负责,清场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由交易双方分别支付,招商方的服务费根据《项目招商委托协议》的约定办理,中选方服务费详见《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郭先生 66558026  李女士 65237542

项目报名:李女士 66558023 项目技术咨询:徐经理 66558001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商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招商方按标的现状招商,竞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623日下午5:00公告期内,有意向的承租方在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查阅《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安排现场调查,按《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规定编制文件。

2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投资意向申请书”。详细《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请来我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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