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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海甸三东路1号京海花园B、C座1层102号和第二层房产整体挂牌转让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海口市海甸三东路1号京海花园B、C座1层102号和第二层房产整体挂牌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MY201912HN0202

项目名称

海口市海甸三东路1号京海花园B、C座第一层102号B、C座第二层房产整体挂牌转让

项目所在地

海口市海甸三东路1号京海花园

挂牌价格

见下表

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

用途

房产证号

建筑面积

(㎡)

建筑结构

挂牌底价

(元)

保证金

(万元)

B、C座第一层102号

商业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334344号

269.924

框架

 

 

22684404

 

 

500

B、C座第二层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122676号

1932.45

    海口海甸三东路1号京海花园南临海甸三东路,西临人民大道,所在区域有人民大道,海甸三东路,海甸三西路等,周围交通便捷度较便利。周边有海甸城、中国光大银行(海甸支行)、海口市人民医院、鹏泰兴购物广场、海南大学等公共配套,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较完善。  

以上房产属于海口市《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限购区域。

转让方对竞买人的要求及

相关条件

    1、海口市海甸三东路1号京海花园B、C座第一层102号B、C座第二层房产按1个标的整体转让,报名需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场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4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前转让方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中发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重大事项揭示

1、海口市海甸三东路1号京海花园B、C座一层102号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买受人对此知悉并依法予以接受及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期限:2016.6.21--2021.6.20

2、1、海口市海甸三东路1号京海花园B、C座第二层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买受人对此知悉并依法予以接受及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期限:2016.12.1--2020.1.15

3、意向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海南省和海口市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文件,否则成交后如因限购不能办理房产过户需承担违约责任。

转让批复、评估和核准情况

批复单位:北京京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海南分寸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文号:分寸房评字(2018)第2303号

 公告期

2019年1210日-202017

交易方式

 

1、采取“网络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191210日上午9:00;
3、自由竞价期间:20191210日9:00起至202018日上午9:15
4、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进行转让,价高者得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买须知或不参加竞价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买须知参加后续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买须知或不参加竞价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3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提供的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4、确定受让方后,如因竞买人原因未履行本项目挂牌公告相关规定而违约以及转、受让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解除合同时,受让方仍向产交所交纳本次交易活动中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5、意向竞买人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021519200214669或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7、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咨询

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项目咨询:吴先生0898-66558038  项目报名:女士0898-66558023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项目咨询:李女士 65237542

序号

标的名称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周期(秒)

每次最小加价(元)

1

B、C座第一层102号和第二层

20201 8915

120

5000


1575967936959

Email:hizw@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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