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东方洋开发区第68小区别墅、综合楼招租 |
项目编号 |
QY21911HN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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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1-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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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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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住 |
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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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
1564.47(其中别墅453.18平方米、综合楼1111.29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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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每两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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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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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押金 |
第一年的2个月的租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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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租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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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房产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丘海一横路地段较为繁华,地理位置较好。周边配套:1、教育资源,附近有海口市锦绣学校、海南省卫生学校等;2商服配套,有万沃佳超市、秀英丘海超市、海口农商行、深圳发展银行、0898快捷酒店、海钢大酒店等;3、文化娱乐,有乐动健身回收、乐8台球休闲吧等;4、医疗配套,有秀英区海秀街道金鼎社区卫生服务站、海口市人民医院海港分院等;5、临近小区,有南宝别墅、外经别墅、滨景花园别墅等多个别墅区。生活配套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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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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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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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
29494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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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9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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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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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29494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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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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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320000455849617C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 王建康 机构性质: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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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招租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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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江苏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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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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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本次招租房产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承租人为深圳市捷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新承租合同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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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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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承租方如果承租房屋自用,必须全部自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房产,并提供5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的书面保证书;如果是专业房屋管理公司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5年及以上房屋管理经验;(2)十家以上国有单位房产管理业绩;(3)1500平方米以上国有单位房产管理业绩;(4)5年及以上房产管理无火警、无治安处罚、无刑事案件等安全责任事故(5)五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以上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书面承诺书等作为备查文件);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5年总租金计算,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中招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为房产总租金的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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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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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及租金:以成交价作为第一年年租金,以后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限为五年。 2、竞租保证金:100000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 3、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为第一年的2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每年按半年度预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4、确认承租方方式: 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按以下方式确认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 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 以上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5、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房屋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本次竞租活动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6、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存在违反本项目确认承租人方式情形的,方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其他未竞得的,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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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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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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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年11月26日至 2019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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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2019年12月9 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承租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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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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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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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11 月26日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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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5年总租金计算,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中招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为房产总租金的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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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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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 麦先生66558007报名咨询: 李女士 66558023 传真电话: 66558036 项目咨询:李女士 6523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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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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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9日17:00止(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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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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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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