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Z201906HN008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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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琼C51290车辆公开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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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澄迈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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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格 |
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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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车辆牌照号码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L) |
行驶里程(公里) |
登记日期 |
手/自动挡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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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C51290 |
日产牌轻型普通货车ZN1041B1Z4 |
3.0 |
27774 |
2013.11.13 |
手动 |
26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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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C51290缸盖外有机油轻微渗漏,发动机皮带、油管、水管、线束有轻微老化。发动机舱内零部件有修复痕迹,转向节臂球销、三角臂球销、传动轴十字轴松动。 有登记证、行驶证和购置证,年审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1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0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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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对竞买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属于“存量二手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参加竞买小客车且在海南省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大型普通货车需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需按上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车辆转让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8、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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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批复估 |
上级单位批复: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评估机构:海南和兴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文号:和兴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19年)第07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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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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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1、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以挂牌价为底价,采取“网络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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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段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每次最小加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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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C51290 |
2019年6月14日9:00至2019年6月28日10:15 |
2019年6月28日10:15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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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及报名方式 |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项目咨询:吴先生 66558038 项目报名:孙女士 66558023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项目咨询:李女士 6523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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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年6月27日下午17:00。 2、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买人请登录E交易系统参加竞买。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3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提供的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竞买人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5、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6、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