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民生大厦房产 | 项目编号 | QY201903HN002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年3月1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4月9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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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0890300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1/23 | ||||||||||||||||||||||||||||||||||||||||||||||||||||||
评估机构 |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750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0002012502172 注册地:海口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 法定代表人:汪方怀 经济类型: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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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影响处置的限制条件。 本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裁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别 |
1、上述房产现状为转让方使用及出租状态,承租方为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至2019年3月31日止,清场事宜由转让方负责,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2、该房产已于2018年12月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甸支行,债权起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止,该房产的转让行为业经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3、该房产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产登记用途为办公,目前作为办公用房使用。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海南省和海口市有关的限购政策,否则成交后如因限购不能办理房产过户需承担违约责任。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17:00。 2、成交价款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50%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成交价款在2019年6月30日前付清。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021519200214669,或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 2、报名需缴纳100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报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金。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50%成交价款及全部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成交价款在2019年6月30日前付清,待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3、本次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规定和相关约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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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标的物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3、标的过户: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清场事宜由转让方负责,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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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应当按照要求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竞买的,即视为对转让标的物的全部状况已经充分了解,且无异议。 3、优先购买权: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法为:原承租方应办理报名手续、缴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并参与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同等报价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该权利。原承租方的确认以转让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4、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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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年3月12日-2019年4月9日下午17:00 |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19年4月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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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17: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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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0日上午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规定和相关约定各自承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郭先生66558026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徐女士 66558023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9日17:00止(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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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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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