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南宝路宏利大楼D703房 | 项目编号 |
QY201902HN001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2/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3/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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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681875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2/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元) | 682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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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本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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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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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20万元; 3、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买受人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
2. 该小区属于海口市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限购区域。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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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待全部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2、本次竞价标的在交付前如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等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3、标的过户:房产过户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如需要办理土地分摊《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如因房产限购等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受让方须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20%赔偿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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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标的房屋面积以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3、受让方应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缴纳办理周期长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南宝路宏利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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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2/19 至 2019/3/18 |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19/3/18 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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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缴纳保证金金额 20万元,截止时间 2019/3/18 17: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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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02月19日10:00 至2019年03月19日0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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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杜女士66558030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孙女士 66558023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66558001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3/18 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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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