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昌江水业有限责任公司5.86%股权 | 项目编号 | QY201805HN003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年5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年6月25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昌江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66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林添喜 | ||||||||||||||||||||||||||||||||||||||||||||||||||||||||||||
成立时间 | 2002/03/04 | 注册资本(万元) | 3920.0736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69031735804907J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生产和销售生活、生产用自来水及直接饮用水;供水设施的建设,安装工程及供水设备、材料的销售;城市的污水处理。 | ||||||||||||||||||||||||||||||||||||||||||||||||||||||||||||||
职工人数 | 167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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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16】20号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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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琼立天评报字【2018】第0004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17/08/31 | 核准(备案)号 | 海钢备字[2018]00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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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38.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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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本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评估标的评估值包括2016年度利润。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涉及的现金分工和股票分红权益全部归买方所有。 2、因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本次转让标的5.86%股权2017年度和2018年度收益或亏损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338.63 |
交易价款、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4、缴纳保证金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竞买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10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制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10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定》 。 3、成交后,股权变更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昌江石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18年 6 月2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保证金金额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100万元,截止时间 2018年 6 月25日17: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100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至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 | 延时竞价周期 | 2分钟 | ||
服务费 |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郭先生66558026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徐女士 66558023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