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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路9号房屋(一至六层)整体招租交易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路9号房屋(一至六层)整体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

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路9号房屋(一至六层)整体招租

项目

编号

QY202403HN2035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4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424

标的简况

标的

坐落

海口龙华区得胜沙路

序号

标的名称

总层数/

招租层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元)

挂牌底价/租金(元)

1

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路9号房屋(一至六层)整体招租

6

1020

50

65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1.租赁期限:3

2.租金每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装修

期限

1个月(含在租赁期),免租金

租赁押金(元)

首年租金标准的个月租金

标的

状态

租赁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房屋现状

1.房屋位于海口龙华区得胜沙路9号,地处住宅、商业群聚集地一层为商业,二至六层为住宅,室内简单装修,周边有学校、海口钟楼、商业广场、医院、街道办事处等,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浓郁,生活服务齐全、有多条公交车线路经过,交通发达,地理位置较好

2.该房屋是万宁市商业总公司和万宁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共有财产。

租赁

用途

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从事经营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重大事

项说明

1.房屋处于租赁状态,合同租赁截止日期2024年8月30日。

2.根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路9号房屋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Bsu级”,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Asu级的规定,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评估

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31121

评估机构

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1:万宁市商业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6201481795A

注册地:万宁市万城镇人民街

法定代表人:蔡浩基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出租方名称2:万宁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6069658783t

注册地:万宁市万城镇光明南街170号市社办公室二楼

法定代表人:蔡立东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万宁市商业总公司会议纪要

万宁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万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万宁市供销合作社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原租赁合同租赁期满为2024年8月30日租赁起始时间及租金起付时间以房屋移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为准,给予原承租方10天的过渡期,若原承租方竞得,一概不给予过渡期。

4.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从事经营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乙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新承租方承担。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6.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整栋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9.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即首年租金标准的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每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

交割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

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

展示

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路

报名

时间

2024411日至 2024424

报名

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4424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用于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承租方按3年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

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路9号房屋(一至六层)整体招租

4119:00

425

9:00

10000

120秒

附件

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咨询

电话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66558030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

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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