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26号九州大厦综合楼第一层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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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303HN204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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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3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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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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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26号九州大厦综合楼第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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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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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26号九州大厦综合楼第一层 |
首层 |
560 |
340000 |
692160 |
692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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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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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3个月(免租金,含在合同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第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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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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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大同路26号九州大厦综合楼第一层,附近有万国大都会、华发大厦、海口公园、财富中心、明珠广场、香港城、义龙中学等。该片区已形成较成熟的商住生活区,地理位置较好,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都比较齐全,交通比较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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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本项目招租仅限于用作餐饮行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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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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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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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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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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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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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龙华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000MA5TYD0G4F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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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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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龙华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管理事宜;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研究关于将经营性托管国有资产委托子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海口龙华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招租房产九州大厦综合楼第一层得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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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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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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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本项目有装修免租金期限3个月。 5、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6、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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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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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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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因该出租楼层水、电表均架设在海口义龙中学校园内,承租户须自行与学校沟通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内抄表,且水、电费用需向学校缴纳。涉及水、电产生的所有问题均由承租户自行与学校沟通解决。 4、因该楼现有用电变压器容量有限,如新增电器用电量超过20KW容易引起用电开关跳闸停电,承租户需自行解决电量增容事宜,如需安装用电变压器的,相关费用及审批程序由承租户自行承担解决。 5、该出租楼层任何装修需承租户自行与业主单位(海口市义龙中学)负责人沟通,并提供装修方案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 6、涉及原承租户遗留的装修、物品拆除搬迁等问题的,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沟通解决。 7、该出租楼无房屋所有权证,且建成年限已久,如铺面出现漏水造成损失的,承租户需自行承担解决。因该出租楼层无房屋所有权证,故出租楼层的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费用及审批事宜均由承租户自行承担解决。 8、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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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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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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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26号九州大厦综合楼第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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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28日至 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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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4月1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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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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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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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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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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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26号九州大厦综合楼第一层 |
3月28日9:00 |
4月12日9:00 |
5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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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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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吴先生 66558038 刘女士 65237542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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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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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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