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1房等4宗资产分别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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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301HN20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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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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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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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1、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1房 2、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2房 3、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7-2房 4、海口市龙华路海口市第一中学校区17号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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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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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1房 |
第三层 |
104.36 |
6800 |
22542 |
22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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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2房 |
第三层 |
104.36 |
6800 |
22542 |
22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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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7-2房 |
第七层 |
104.36 |
6100 |
20037 |
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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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华路海口市第一中学校区17号铺面 |
一层 |
34.94 |
42700 |
142322 |
14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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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
3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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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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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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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标的序号1、2、3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标的4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除标的序号4外,其余均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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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1、该资产位于位于海口市华海路8号,区域内人流量密集,商业繁华程度较好,邻近龙昆北路和龙华路,至少有3条以上公交线路通过周边区域,交通便利;区域基础设施完善;周边有友谊阳光城、上邦百汇城、海南华侨中学、海南妇产科医院等公共设施。 2、海口市龙华路14号第一中学临街铺面位于繁华的市中心商业圈,周边有友谊商业广场、东方广场、等大型百货商场、解放路购物一条街、第一中学、海南省人民医院等,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经营前景看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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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1、标的序号4的新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学校周边业态设置规定的经营项目; 2、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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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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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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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26日、202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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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东来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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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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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100708895479M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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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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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对招租房产原承租户情况说明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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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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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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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②所有项目均不得将该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且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4、标的序号1、2、3号自确认新承租方之日起,给予原承租方2个月的过渡期,新承租方的租金从上述2个月的过渡期后按新租赁合同约定缴纳。若原承租方竞得,一概不给予过渡期。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不设无偿装修时间。 6、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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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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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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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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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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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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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1房 2、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2房 3、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7-2房 4、海口市龙华路海口市第一中学校区17号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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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3年1月19日至 2023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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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2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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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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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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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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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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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1房 |
1月19日9:00 |
2月7日9:00 |
2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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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2房 |
1月19日9:00 |
2月7日9:10 |
2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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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7-2房 |
1月19日9:00 |
2月7日9:20 |
2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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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华路海口市第一中学校区17号铺面 |
1月19日9:00 |
2月7日9:30 |
2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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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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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吴先生 66558038 李女士 65237542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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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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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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