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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母山镇新村村委会处弃土弃石交易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黎母山镇新村村委会处弃土弃石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万洋高速三处施工弃土弃石资源分别再次转让

项目编号

XZ202210HN0252-2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2 1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15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分别位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新村村委会处、阳江农场二十八队处、阳江农场十三队处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³)

评估价

(万元)

挂牌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黎母山镇新村村委会处弃土弃石

64900

283.27

227

85

2

黎母山镇阳江农场二十八队处弃土弃石

174300

760.39

609

220

3

黎母山镇阳江农场十三队处弃土弃石

91400

398.77

320

120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弃石,泥土中夹杂砂石及规则大小不一的石块,混有少量建筑垃圾。

标的详情见海南地质勘探设计院编制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新村村委会万洋高速公路施工弃石弃土资源量估算报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阳江农场二十八队万洋高速公路施工弃石弃土资源量估算报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阳江农场十三队万洋高速公路施工弃石弃土资源量估算报告》、评估明细表

特别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分别转让,若实际数量与上表中的评估数量不符,以评估数量为准,数量差异不影响成交价。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已确认。

3、本次转让标的开采、装车、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负责,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236

评估机构

四川四星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关于处置万洋高速三处弃土弃石资源的请示、关于降低挂牌价格处置万洋高速三处弃土弃石资源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及资源量估算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数量以评估报告为准)。
2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3、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标的交割

按《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20221215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21215日下午17:00

3、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部分)剩余部分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
、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
、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1215 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21215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用于标的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
、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的;
6)未按照《购销合同》及本公告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受让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执行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2022)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2)

加价

幅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1

黎母山镇新村村委会处弃土弃石

1229:00

1216900

2000

120

2

黎母山镇阳江农场二十八队处弃土弃石

1229:00

1216915

2000

120

3

黎母山镇阳江农场十三队处弃土弃石

1229:00

1216930

2000

120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购销合同》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郭先生  66558026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6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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