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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控股公司安装光伏发电屋顶交易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洋浦控股公司安装光伏发电屋顶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洋浦控股公司安装光伏发电屋顶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201HN0029

挂牌底价

(元//年)

4.29

首次登载报刊

海南日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27

挂牌期满日期

2022328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洋浦

项目所属行业

公开招租

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

保证金(万元)

10













编号

QY202201HN0029

项目名称

洋浦控股公司安装光伏发电屋顶公开招租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项目简介

项目为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权属厂房、仓库等建筑物资产屋顶面积约92493.31㎡(既有85633.31㎡,在建6860.00㎡,最终以项目实际占用面积为准),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屋顶面积及位置详见附件《洋浦控股公司安装光伏发电屋顶面积汇总表》。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项目公告期

2022127日至2022328

意向承租方需在202232817:00前领取《综合评议实施方案》,提交报名材料,缴纳竞租保证金

招租事项

要求

1、租赁期限:租期20年,租赁合同51签。

2、租金及递增方式挂牌底价4.29//年,以成交价作为首年每平方米租金,以后租金每五年在前一期的基础上浮5%合同履行期间,若重新评估屋顶租金,评估租金与约定租金以较高者为准确定租金(自出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之日起开始执行新定价)

3、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缴纳竞租保证金10万元,202232817:00前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为10万元,租金按年支付。先缴纳租金后使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先支付第一年租金,下年租金在前一年租期结束前支付以后以此类推。无论承租方经营是否亏损,都应按时足额支付出租方租金。

承租方资质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需含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以上任意一项即可)或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以上任意一项即可),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租方对承租方的要求

1、报名竞租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个月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范本与屋顶权属方(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洋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洋浦控股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洋浦自来水有限公司、洋浦控股酒店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屋顶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成交价缴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1 个月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不退还。若不中选,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原额无息退回竞租人;

2、招租方只负责出租屋顶,承租方自行负责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包含设备安装、电费收缴等);

3、承租方必须合法使用屋顶,不能影响屋面防水,不得擅自损坏屋顶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屋顶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不得损坏、污染周围环境。若造成屋顶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修复;

4、本次招租不设装修期,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经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进场施工,并通过消防安全机构验收;

5、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场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屋顶租赁合同》中约定。

其他事项

1、屋顶面积92493.31㎡含公摊,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光伏组件安装面积为准,按实际光伏组件可利用面积租赁给承租方

2、电价优惠幅度为电站所在地当月国家电网同时段分时(尖峰、峰、平、谷)用电电价的90%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现场踏勘并同意标的物现状,已全面知晓并同意本公告内容及《屋顶租赁合同》条款。成交后,承租方须在一个月内与招租方及各产权单位分别签订《屋顶租赁合同》,各自持有合同约定份数;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签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4、尚未验收的屋顶,在屋顶具备使用条件的情况下,自屋顶权属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承租方应与屋顶权属方签订《屋顶租赁合同》。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2022328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逾期提交资料或保证金逾期到账,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二、意向承租方须于202232817:00前联系产权交易所获取《综合评议实施方案》,按照《综合评议实施方案》规定编制参选文件,并将参选文件于评议会当日(具体时间产权交所另行通知)提交至交易所,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选本项目。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竞租保证金需在2022328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遴选方式

1、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场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议”的方法确定承租方。

2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应在1个月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承租方在约定期限内不签约或违反本次招租有关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租方承担,根据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20年总租金进行计算,实际可利用面积与挂牌屋顶面积如有差异,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具体收费详见项目《委托协议》及综合评议实施方案,资料备阅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郭先生 66558026  

项目报名:李女士 66558023  李女士 65237542

项目技术咨询:徐经理 66558001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招租方按标的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意向承租方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328日下午17:00
2
、意向承租方如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扣罚的违约金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支付给招租方(但因不可抗力及委托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承租方提出意向合作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合作申请的;
2)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确认书的;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
4)未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5)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
、公告期内,有意向的承租方在海南产权交易所索取《综合评议实施方案》,按《综合评议实施方案》规定编制参选文件。

附件下载

《承租申请表》

屋顶租赁合同》范本


16433584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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