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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 第11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 第11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

11号商铺招租

项目编号

XZ202201HN0023-2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2-2-10

 

挂牌底价

见下表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

序号

商铺名称

建筑面积(㎡)

挂牌底价/

月租金()

经营

范围

竞租保证金()

1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第11号商铺

30

4860

药店

30000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免租期

/

承租押金()

5000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商铺分别位于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主要服务对象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师生。

其他

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1421

评估

机构

海南中瑞恒信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出租方情况

基本

情况

出租方名称:海南大学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460000428200732M

注册地: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骆清铭

经济类型: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决策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省财政厅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或学校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同一承租方只允许承租同一校区的一间商铺。经营范围为药店。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高校开药店的经营经验,且能提供自动售药销售方式(含软硬件),可实现24小时无人销售OTC乙类药品;须提供80%及以上商品价格不得超过临近5公里同类商品价格的承诺函;须提供1名执业药师相应资格证明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021年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如属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5、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3万元/间(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5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15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好新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须与承租方为同一经营人或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7、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8、承租方按总租期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每间铺面不低于1000元)。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协调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招租方负责商铺的清场。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630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须缴纳3万元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月租金标准价格。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每间铺面5万元,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现场展示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

报名时间

2022121日至 2022210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2210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
《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5. 提供具有高校开药店的经营经验,且能提供自动售药销售方式(含软硬件),可实现24小时无人销售OTC乙类药品,80%及以上商品价格不得超过临近5公里同类商品价格的承诺函;

6.提供1名执业药师相应资格证明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021年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如属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8.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
、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竞价安排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2121日起至2022211日上午95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标的名称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2年)

限时竞价周期(秒)

竞价阶梯(元)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第11号商铺

211950

120

100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每间商铺不低于1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4、《E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5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项目咨询:施女士  66558003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技术支持

徐先生:66558001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21017:00止(工作日)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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