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市吉阳大道和泓•假日阳光(同心家园十期)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铺招租 | 项目编号 | QY202201HN001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月28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 | ||||||||||||||||
基 本 属 性 | 标的名称 | 所在层数 | 面积(㎡) | 总面积(㎡) | 挂牌底价/ 第一年月租金(元) | 保证金(元) | ||||||||||||
三亚市吉阳大道和泓•假日阳光(同心家园十期)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铺 | 1#负1层 | 2331.78 | 4851.45 | 154276.11 | 60万 | |||||||||||||
1#1层 | 2519.67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缴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商铺。 | 租金递增方式 | 以摘牌成交价作为第一年租金,租金自第二年起在上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3%。 | |||||||||||||||
装修期限 | 含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 承租押金(元) | 第一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经营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为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和泓•假日阳光(同心家园十期)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铺,位于吉阳大道同心家园十期公租房小区内,小区入住率高,未来商铺将具有较大的升值发展实间。该商铺紧邻吉阳大道、亚龙湾高铁车站、绕城高速等交通干线,交通便捷,15分钟内就可到达亚龙湾、海棠湾、大东海、三亚湾四大顶级海湾观海赏景。所处区域吉阳新城为三亚东扩重要城市增长极,已融入三亚中心城区。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书。 | |||||||||||||||||
其他情况 | 该商铺所属整栋楼的证载房屋用途为商住,该商铺现状对外出租用作商铺及私立医院使用(原租赁合同即将届满)。根据委托方提供该栋楼的《土地房屋权证》,该商铺-1层(实际为临吉阳大道一侧的1层)房屋规划用途为超市,该商铺1层(实际为临吉阳大道一侧的2层,在临小区内部一侧为1层)的房屋规划用途为超市、文体室、社区保健站、社区服务用房。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54276.11元/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1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 |
154276.11元/月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三亚城投安居乐房屋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MA5TDEX52G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屈震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心家园十期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业部分房地产市场租金估价报告、招租方案》备案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后期改造增加上述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3.依据该项目的规划审批意见,该商铺的公共社区保健站部分必须用于开展医疗服务业务。 4.所有拟招租商铺均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招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竞租方报名前须将报名材料{个人报名提供征信报告和履约承诺函(见附件);企业提供征信报告、注册资本金实缴证明和履约承诺函(见附件)}送给招租方进行资格预审,凭招租方出具的同意报名函报名。成交确定为承租人后,承租方需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并与招租方签署合同:个人租赁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且能够提供可承担总租金对应担保能力的担保协议、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或国内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支行);企业租赁需提供满足成立2年以上并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能够提供总租金相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或国内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行或支行)或相应价值的抵押合同。 3.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如需转租须经得招租方的同意。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承租方承诺在承租期限内严格遵守房屋规划用途,社区保健站部分(详见产权证内附图)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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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与承租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需缴纳保证金60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对应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4、押金及租金支付:押金为第一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确认承租方方式: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次高报价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房屋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本次竞租活动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依次递接。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1月19日至 2022年1月28日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竞租人需在2022年1月2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个人/企业征信报告; (5)企业提供注册资本金实缴出资证明; (6)个人/企业提供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7)招租方出具的同意报名函; (8)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 竞价安排
| 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2年1月19日起至2022年1月29日上午9:3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 ||||||||||||||||
标的名称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竞价阶梯(元) | |||||||||||||||
三亚市吉阳大道和泓•假日阳光(同心家园十期)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铺 | 2022年1月29日09:30 |
120 | 1000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期年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6、个人(企业)承诺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林女士88212428(三亚) 报名咨询:李小姐 66558023(海口) 李女士65237542(海口)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66558002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1、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 2、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3、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