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玉沙路城中城小区A区三层房间3招租 |
项目编号 |
QY202107HN0153-7-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9-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0-1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玉沙路城中城小区A区三层房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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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属 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经营 |
所在层数 |
第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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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约(㎡) |
633 |
租赁期限(年)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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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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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该项目设三个月装修时间,装修期间租金按月租金10%收取。 |
承租押金(元) |
6个月的租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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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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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资产所处区域为海口市国贸中心地带,商业价值较高,设计用途为办公,室内一般装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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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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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1648元/第一年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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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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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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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11648元/第一年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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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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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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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2总资产委托挂牌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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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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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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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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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请点击)签订租赁合同。 3、新承租方不得经营餐饮、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设三个月装修时间,装修期间租金按月租金10%收取。 5、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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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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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5年。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须缴纳40000元,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六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确认承租方方式: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 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顺延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竞价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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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依次递接。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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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口市玉沙路城中城小区A区三层房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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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9月24日至 2021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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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竞租人需在2021年10月12 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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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2、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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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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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9月24日至 2021年10月13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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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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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4、《E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5、《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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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李女士 6523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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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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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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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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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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