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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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315KVA箱式及1个125KVA箱式变电站组合设备分别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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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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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202109HN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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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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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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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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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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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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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挂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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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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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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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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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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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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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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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东路315KVA箱式变电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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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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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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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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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9日上午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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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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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海大道滨江名苑315KVA箱式变电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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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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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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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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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9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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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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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路65号长弘御府125KVA箱式变电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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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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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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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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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9 日上午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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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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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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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文明东路246号祥瑞公寓
2、海口市椰海大道滨江名苑
3、海口市南沙路65号长弘御府施工区域内(原印刷职工宿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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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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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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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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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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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63元、64571元、287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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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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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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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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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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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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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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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100201296426T
注册地:海南海口
法定代表人: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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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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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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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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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宗资产委托转让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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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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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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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海南瑞衡资评报字【2021】第08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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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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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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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按上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0月 8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箱式变电站设备转让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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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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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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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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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箱式变电站设备转让协议》,在合同生效之日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箱式变电站设备的移交手续。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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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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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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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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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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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箱式变电站设备转让协议》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买受人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我所相关交易规则 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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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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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文明东路246号祥瑞公寓(原海口市橡胶三厂内)、海口市椰海大道滨江名苑、海口市南沙路65号长弘御府施工区域内(原印刷职工宿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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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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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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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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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须在2021年10月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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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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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箱式变电站设备转让协议》的;
(6)未按照《箱式变电站设备转让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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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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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9 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上午。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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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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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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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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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箱式变电站设备转让协议》《E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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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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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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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麦先生66558007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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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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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6655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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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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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17:00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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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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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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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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